<汇港通讯> 阿里巴巴集团(09988)据报已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33.8亿港元),就股东提出的集体诉讼达成和解,是次金额是自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通过以来,美国50笔最大证券集体诉讼和解之一。外电引述阿里巴巴在提交监管机构公告指,该公司已同意和解,以避免进一步诉讼带来成本等方面的影响,但否认有关其存在的过错、责任、不当行为或损害的任何指控。有关拟议的和解协议已提交给曼哈顿联邦法院,需要得到美国地方法官丹尼尔斯(George Daniels)的批准。另引述原告律师在法庭文件中称,拟议的协议是「一项非凡的成果」,远远超过类似投资者损失约100亿美元(约780亿港元)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的平均赔偿金额。律师强调,如果继续维持诉讼,阿里巴巴投资者可能寻求最高得116.3亿美元(约907亿港元)的赔偿金。资料指,去年3月,纽约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接到集体诉讼,指控阿里巴巴违反联邦证券法,在反垄断及独家行为上作出多项虚假陈述,人为地推高股价,引来投资者财政损失。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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