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山东郓城县公安通报:11月7日23时许,我辖区居民郑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陈某发生冲突,期间陈某报警,事发过程被其客厅摄像头记录。接警后,辖区派出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郑某依法做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属地妇联、社区积极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和矛盾调和。警方提示:夫妻之间应互相关爱,和睦相处。遇有家庭矛盾,双方应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冷静处理。若遇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如遇家暴,请拒绝沉默、保留证据,勇敢地用法律保护自己,向一切家庭暴力说“不”!暴力披上“家”的外衣仍是暴力。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0,或妇女维权热线:12338,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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