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买车被00后员工骗4.8万
10月14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诈骗案件。2024年5月,赵某得知雇主郑某有意购买宝马3系轿车,便虚构有亲戚从事二手车交易,声称有一辆宝马3系抵押车待售,标价34000元。郑某信以为真,分两次将购车全款转给了赵某。为巩固骗局,赵某与罗某(另案处理)合谋,在贵阳租了一辆宝马3系拍照发送给郑某,并让罗某协助行骗。
为应对郑某对车辆交付的追问,赵某在罗某的建议下,策划了一个借口:编造自己因触犯法律被警方拘捕的情节,并网购假逮捕证发给郑某。随后,赵某声称能通过缴纳10000元保证金办理取保候审以便完成车辆过户,同时出示了另一份伪造的取保候审决定书,郑某随即转款。此外,赵某还利用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他理由,如过户费和保险费,持续诱导郑某转账。最终,赵某的诈骗总额达到了48000元。
经过法院审理,赵某的行径被定性为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3000元人民币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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