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的四位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成为了网络主播,并与一家文化创意工作室签署了半年期的独家经纪合约。根据合约,工作室将全权负责他们在直播和摄影等商业活动上的事务,同时约定如违约需承担30万元的违约金。签约后,工作室给予每位学生1万元作为签约金。
然而,合作仅半月,学生们因直播风格不适、家庭反对等因素向工作室提出解约并退还了签约金。工作室虽然同意解约,但认为学生们的解约行为损害了其利益,特别是考虑到已为他们制作宣传材料、提供直播配套资源及运营支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30万元。
四川自贸区法院审理后确认合同有效,同时指出学生们的解约行为确实构成违约。不过,法院也考虑到学生作为缺乏社会经验的群体,可能不具备充分理解专业合同的能力,且工作室未能证明已充分告知合同风险,加之违约金数额设定过高,不符合公平原则。
最终,法院判决学生们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将违约金调整至更加合理的范围,每位学生大约需支付3000元。这一决定反映了法院对工作室实际投入与学生违约情况的综合考量。法官提醒,尤其是刚成年的大学生在求职时,应当理智评估自己能否满足岗位要求及合同条款,建议在做决定前征询师长或亲友的意见。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