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在外交部的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及中国在1964年10月16日成功进行首次原子弹爆炸试验,并在同日宣告采取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该记者进一步指出,中国代表近期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过程中,提议核武器国家间应协商签订“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询问中方对于此倡议的看法。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对此作出回应。她回顾说,自1964年10月16日起,中国政府坚定承诺,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不会率先动用核武器。毛宁强调,这一政策历经岁月验证,不仅促进了战略信任的增强,还推动了核裁军的进展,有效削减了战略风险,维护了全球的战略稳定与平衡。并且,在过去六十年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原则已逐渐成为国际军控领域的核心共识及首要议题。
毛宁还提到,中国在今年已向《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第十一次审议大会第二次筹备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倡议”的工作文件。她表达了中国愿与其他国家共同努力,朝着全面禁止并最终销毁核武器、实现无核世界的长远目标前进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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